西双版纳: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96件

发布时间:2017-08-18 07:46:15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近日,西双版纳州圆满完成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此次检查直接深入到贫困村组一线进行专项纪律检查,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牢坚实基础,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为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西双版纳州贫困对象动态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召开全州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向各专项联合检查组明确检查目的,提出检查要求。从7月25日至8月5日,抽调90名县级干部与州级下派30名干部,共同组建30个专项联合检查组,组长由县级领导担任,每组配1名纪检监察干部。此次检查由州委、州政府牵头抓总,县市党委、政府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检查组全体成员对所检查的内容必须签字确认后方可上报,县市检查组长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切实摸清底数、找准问题。通过以县市为主开展全面检查,对本地实现零漏评、零错评、零错退“三个零”动态管理目标负责。

认真分析梳理发现问题。联合检查组采取实地随机抽查、监督检查等形式,对全县24个行业部门和11个乡镇85个行政村255个村民小组,动态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拟正常退出2129户8260人,识别不精准拟退出(剔出)475户1211人,拟新识别纳入建档立卡户655户2257人,2014至2016年脱贫户拟认定为脱贫返贫户293户957人。发现脱贫攻坚领域突出问题296件。

开展提醒谈话压实责任。根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和精准扶贫相关纪律要求,州委主要领导对景洪市、勐腊县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切实承担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动态管理工作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州纪委主要领导对景洪市、勐腊县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按照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规定,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