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扎实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党员率先脱贫行动

发布时间:2017-08-17 07:32:16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紧扣脱贫攻坚这一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明确“党员是党组织的细胞,只有党员强,党组织才会强,才会有战斗力、凝聚力”的思路,扎实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党员率先脱贫行动。

在精神扶贫上“下猛药”。坚持扶贫同扶智、扶志相结合,注重激发贫困党员脱贫致富内在动力,提高贫困党员自我发展能力。采取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教育引导贫困党员通过辛勤劳动脱贫致富。对有发展能力的贫困党员,由挂钩领导干部帮助制定帮扶计划,开展党内“强户带弱户”“先进帮后进”“年富力强帮老弱病残”的帮扶行动,努力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

在提升能力上“下功夫”。各级组织部门按规定从留存党费中安排一笔资金用于贫困党员专项培训,充分整合发改、科技、人社、农业、林业等部门的培训资源和资金,以乡镇为“主战场”开展培训。对贫困党员的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在充分发挥村(组)活动场所政治功能的同时,发挥其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主阵地”作用,确保贫困党员或家庭成员至少掌握1门实用技术。

在产业带动上“找出路”。各级党组织全面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由结对帮扶的领导干部牵头负责,根据贫困党员生产实际因地制宜发展致富产业,明确每个贫困党员户至少有一项长期稳定的增收致富产业,实现发展种植业的贫困党员户经济林果种植面积人均不少于1亩,发展家畜养殖的年出栏不少于5头,发展家禽养殖的年出栏不少于100只的目标。积极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每个乡镇至少成立1个由致富能人牵头、吸收贫困党员参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县市打造两个以上由贫困党员带头的农村电商示范点,带动农村土特产销售。

在强化帮扶上“做文章”。采取财政补贴、党内捐助、社会募捐等方式,设立贫困党员专项帮扶金。对部分有脱贫愿望和能力、因缺乏启动资金而无法起步的贫困党员,通过项目直补、以奖代补、扶贫贴息贷款、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等方式帮扶。每年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总金额50%以上向贫困党员倾斜。将特别贫困党员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党内帮扶与社会救助的有机结合。

在社会帮扶上“出新招”。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贫困党员帮扶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认领帮扶对象,发挥企业优势,帮助贫困党员增收致富。每个县市至少组建一支志愿者队伍,主动上门为贫困党员提供免费体检、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等服务。针对因学致贫党员,由教育部门牵头,发动各行业、各界人士,搭建爱心助学平台,各县市设立不低于10万元的爱心助学金,帮助贫困党员家庭成员就学。

在解决困难上“出实招”。认真落实老党员、贫困党员定补政策,适当增加定补名额,提高定补标准,其中州级每月不低于50元,县市配套每月不低于40元,通过党费定补支持60岁以上老党员、贫困党员改善生活、解决困难。坚持节日慰问贫困党员制度,认真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活动,达到“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社会效果。

在项目推进上“求突破”。建立扶贫项目管理“一站式”服务体系,从各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扶贫项目管理小组,统一做好扶贫项目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等具体事务。在项目推进中,通过“保姆式”服务提供产业发展资金扶持、市场信息咨询、项目审批代理等帮助,坚持特事特办、快事快办,抢时间、抢进度,确保扶贫项目尽早“开花结果”,惠及贫困党员。

在精准脱贫上“严把关”。建立州、县、乡三级建档立卡贫困党员台账、结对帮扶台账,对贫困党员的脱贫工作进行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完善贫困党员脱贫考核评价机制和贫困退出机制。每年6月、12月按照程序对贫困党员台账进行更新调整,未达到脱贫标准的一个不能减、符合脱贫标准的一个不能漏,确保帮扶工作的真实性、针对性和精准性。

在贯彻落实上“严督导”。成立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全州建档立卡贫困党员率先脱贫工作。制定出台了《西双版纳州建档立卡贫困党员率先脱贫帮扶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成立西双版纳州建档立卡贫困党员率先脱贫帮扶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压实县乡两级党委工作责任,将贫困党员率先脱贫帮扶行动纳入党建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关心和重视贫困党员帮扶工作。采取定期督查、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掌握工作情况,解决突出问题。对贫困党员帮扶工作开展不力、进度滞后的党组织,视情节给予通报,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岩温扁  李文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