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云县纪委不断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有效遏制基层“微腐败”现象的发生,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把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查处重点。以及时发现问题为目标,整合各方监督力量,围绕重点,适时抓好排查工作,形成问题线索排查工作常态化。进一步规范线索移交工作和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强化线索处置工作,做到稳、准、快、狠,坚决遏制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组建12个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纪律检查组,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纪律检查28次。提出整改问题120个,提醒谈话162人,约谈26人。
大力推进脱贫攻坚领域政务公开,在各村(社区)张贴公布纪委监督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在全县12个乡(镇)194个行政村(社区)建立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集体“三资”管理公开监督平台,强化社会监督。按照“制度+科技”的民生资金监管模式,将396项(次)的民生资金纳入监管范围,受益群众约22.2万人次,保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严查快处的要求,结合“四种形态”的实践运用,既追究直接责任人,又追究领导责任。今年来,县委、政府通报批评10个乡(镇)和5个县直部门,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县委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5人。
定期不定期收集整理脱贫攻坚违规违纪典型案例,以通报曝光的方式,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信号,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今年7月,该县通报了4起发生在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徐守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