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双江县纪委针对当前群众关注的部分村组财务不按规定进行公开,引起群众质疑和反映的问题,结合开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建平台、立制度、强督查的举措,强化对村组集体“三资”的监管工作,确保“三资”监管工作公开化、制度化、常态化,助力脱贫攻坚。
建立“三资”管理监督平台——实现“公开化”。县纪委监察局在临沧廉政网建立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平台,对每个行政村都统一设置了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集体“三资”管理公示栏,每个季度由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并在监督平台和公示栏上及时公开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情况,实现“三资”监管公开化。截止7月底,全县76个建制村“公示栏”建立实现全覆盖,共录入脱贫攻坚公开信息22710条,集体资产管理公开信息2759条,集体资源公开信息1153条,集体资金管理公开信息138条。
健全村组财务监管体系——实现“制度化”。建立健全“村财乡管”“组财村管”的村组财务监督管理体系,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核算中心负责对所辖村(社区)财务收支台账的规范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所辖村民小组财务收支台账的监管工作。结合脱贫攻坚部门挂钩帮扶工作,规范县级下拨工作经费和挂钩单位帮扶资金的管理使用,所有到村(社区)、村民小组的工作经费和帮扶资金必须通过乡镇账户再转拨到各村(社区)和所辖各村民小组,坚持收支两条线,杜绝以收抵支、差额收入、坐支现金等现象。
建立脱贫攻坚督查机制——实现“常态化”。县、乡纪委加大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和村组集体“三资”的监督检查力度,制定《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方案》,成立6个督查巡查组,每月对全县6个乡镇及挂钩各村(社区)的县直部门脱贫攻坚政策学习贯彻和执行情况、县乡村级扶贫资金拨付发放情况、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督查巡查和抽查。2016年以来,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11件14人,其中问责处理2人,组织处理1人,党纪处分10人,政纪处分3人,乡科级干部4人,一般干部6人,村干部4人。(彭明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