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成立工作组对脱贫攻坚刹风整纪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7-08-07 07:35:07   来源:怒江州纪委

8月3日,贡山县成立了脱贫攻坚刹风整纪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为开展全县脱贫攻坚领域刹风整纪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为: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上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在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使用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收受贿赂、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对在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贪污挪用的行为;对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的行为;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有意拖延工作进度,甚至借机大吃大喝等微腐蝇贪等行为;精准识别不精准,导致错评、漏评和错退、难退的,甚至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行为;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行为;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扶贫领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报告、不移交的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采用不通知乡(镇)或被检查单位,进行突击性、随机性监督检查,不听取项目实施部门汇报,直接深入项目实施点了解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报告一起,查处一起,以“稳、准、狠、快”来检验检查工作实效,坚持从严从重,绝不姑息迁就。

同时,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在脱贫攻坚中存在线索反映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纪律处分以及“不作为、慢作为”等失职失责行为的及时进行问责追责。保持惩治脱贫攻坚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施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问题,为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役做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廖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