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1+x”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检查发现9类问题

发布时间:2017-07-16 09:26:11   来源:迪庆州纪委

迪庆州纪委监察局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相关文件要求,从2017年6月起,会同州发改、财政、扶贫、审计等责任部门组成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检查组,重点对德钦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县发改、农科、水务、交通、扶贫等10个单位、部分乡镇和辖区内3个移民搬迁点落实脱贫攻坚政策等情况开展专项抽查检查。

进一步细化专项抽查检查时间节点和内容。脱贫攻坚专项抽查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扶贫领域政治纪律执行、政策贯彻落实、资金监管使用等重点环节,着力整治脱贫攻坚进程中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是细化专项抽查检查时间节点。二是细化专项抽查检查内容。抽查检查内容细化为7个重点,即一监督检查执行政治纪律情况方面,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是否及时组织学习、具体研究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实。二监督检查责任压实情况方面,责任单位是否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完成时限、责任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是否到岗到位,是否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是否存在履责不到位,造成扶贫工作目标不能完成等问题。三监督检查精准扶贫情况方面,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方面,是否因工作作风不实,导致贫困对象错评、漏评和错退、难退等问题。四监督检查政策执行情况方面,是否存在政策红线意识淡薄,易地搬迁等政策随意变通走样、加重群众负担等问题,易地搬迁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是否存在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假公济私等问题;十四年免费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聘用林业管护员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五监督检查工作效能情况方面,重大脱贫建设项目、重点工作任务未达计划进度的,是否存在虚报虚列、审批部门之间推诿扯皮、项目服务单位履职不到位,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实施和工作不能按计划进度推进等问题。六监督检查资金到位和监督管理使用情况方面,是否存在责任部门违规滞留、截留资金问题;脱贫项目实施单位有无挤占、截留、挥霍、挪用和骗取、套取建设资金,以及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乱收保证金等加重贫困户负担等问题;扶贫资金结余清零工作落实情况。七监督检查脱贫实效情况方面,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层层加码、“数字脱贫”、“被脱贫”等工作问题。

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抽查检查聚焦主责主业、聚焦扶贫领域,共发现9类问题,影响脱贫工作整体推进。一是工作作风有松懈,少数干部职工对精准扶贫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作风不踏实、履职担当不到位。二是工作措施不严谨。在谋划脱贫攻坚工作中,把握“三评四定、五查五看”工作方法还不够到位,没有紧紧围绕贫困退出的“六、十”标准进行思考谋划,政策的把握上有所偏差。三是易地搬迁项目推进缓慢。易地搬迁工作提前谋化、提前备料方面针对性不强。四是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提高统筹安排力度。五是到户产业管理不够规范。六是教育扶贫政策宣传需进一步加强。群众对国家、州级、县级对贫困学生和大中专就读学生的扶持对象、扶持标准、兑现时间、兑现途径,掌握不详细,不同程度造成群众不知情、乱议论、乱揣测的问题,影响教育扶贫的社会效应。七是感恩教育需要加强。国家惠民政策很多,群众对新农合、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相关惠民补贴的种类、发放标准、发放金额、发放对象不够清楚明了,有的一卡通由少数家庭成员管理,造成群众对国家惠民政策感恩意识不强、对相关政策掌握不全面。八是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相关工作尚未达标。控辍保学责任需进一步压实,动态管理和信息收集有待加强,流动人员和学籍管理需进一步完善。有的村卫生室的观察室、药房配置、注射室“三室分离”要求,需要提升完善。九是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结转结余比例较大。

及时提出整改对策建议。针对督查中发现的9类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对策及建议,专题向州委、政府汇报。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聚焦脱贫攻坚,锁定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贫困地区、贫困人口退出标准,认真思考谋划好脱贫攻坚工作;二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严格执行基本公共服务、产业扶持等方面的政策,做实做细项目调研和科学论证,切实把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不折不扣落实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审批进度,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四是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责任,主责主担、主业主抓,推动干部沉到基层、扎到一线,在真帮实扶中发现问题、研究办法,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进一步健全完善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机制和压力传导机制,倒查难点、倒排任务、倒逼责任,紧盯时间节点,将脱贫攻坚措施坚决落实到位。五是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要结合“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对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考核结果,从思想根源、制度机制、责任落实等方面查准、查细、查深、查实,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查摆、全面诊断、全面整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逐条逐项将问题全面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脱贫攻坚全过程。(吉心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