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从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线索管理、严格执纪问责、压实监督责任五个方面,安排部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及省州纪委会议精神。
聚焦五类问题。扶贫领域存在责任不实、作风不实、统筹推进不力、资金使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部门作风不实、形式主义突出问题;部门履职监督不力、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少数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纪律、在落实扶贫政策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克扣挪用、甚至侵吞贪占、影响恶劣问题;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对脱贫攻坚重要性认识不足,执行力不强,失职失责、缺乏担当精神问题。
抓实两项工作。强化线索管理。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2016年以来接收的反映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对2016年以来已办结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再审查、再复核;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快查快处机制,健全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工作台账,认真排查、研判、办理每件问题线索,实现“动态清零”,做到“零暂存”;实行月报制,每月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开展问题研判。严格执纪问责。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快处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加大通报力度,公开曝光典型问题,让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人付出代价,充分发挥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坚持遏制扶贫领域的腐败现象。
落实五项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州纪委专题会议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扛起来、把工作做到位;压实监督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找准职责定位,层层传导压力;深入实施“一线工作法”,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乡镇、村开展督查,纪检干部进村入户深入基层一线;培养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职责;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扶贫领域发生的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在追究主体责任的同时,坚决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
中央纪委及省州纪委会议后,大理市纪委监察局先后召开市纪委常委会、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学习会议精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主要领导带队深入脱贫攻坚乡镇、村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入户了解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情况,监督全市扶贫相关部门剔除不精准贫困对象1397人,新识别补录贫困人口1348人。(杜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