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纪委针对部分纪检监察机关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存在的站位不高、措施不力、责任不清、执纪不严等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编印《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讲话精神材料》读本,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2015年2月至2017年6月期间,先后在陕西、贵州、宁夏、山西调研扶贫工作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编录成册,印发给全州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人手一册,要求学深学透。同时,《通知》强调要把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与践行党的宗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党中央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强化责任担当。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发力。坚持问题导向,利用信访举报、纪律检查、巡察督查等渠道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努力解决问题。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扶贫领域中不同程度存在的责任不实、作风不实、统筹推进不力、资金使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查处一些部门履职监管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在落实扶贫政策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克扣挪用、侵吞贪占等问题。发挥派出(驻)机构探头作用,加强对联系部门落实扶贫工作情况的监督执纪。
强化线索管理,助力纪律审查。高度重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管理,做到线索不流失,处置不违规。对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2016年以来接收到的反映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逐一梳理,登记造册,建账管理。对2016年以来县乡已办结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再审查、再复核,对未办或未结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采取提级办理、交叉办理、联合调查等方法集中力量限时办结。建立快查快处机制,对问题突出、反映集中的督查督办,所有问题线索要求实现“动态清零”,做到“零暂存”。实行月报制度,定期上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展情况。
严格执纪问责,压实监督责任。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快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州县市纪委要实施“一线工作法”,坚持常委挂钩联系县市、乡镇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乡、村开展督查指导,纪检干部进村入户,深入基层一线,及时发现扶贫工作中的纪律作风问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扶贫领域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在追究主体责任的同时,坚决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马晓玲 施萃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