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围绕脱贫攻坚纪律检查的七项主要内容,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作风纪律保障。
畅通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健全县、乡(镇)、村“三级”信访机制,及时报告有关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问题线索。同时,不断前移信访举报窗口,建立信访反映问题处理机制,快速处置群众反映精准脱贫中的问题。召集组织、扶贫、发改、财政、审计、住建、人社等7家单位召开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调会,构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监督体系。严格问题线索移送,要求7家单位于每月22日前将脱贫攻坚问题线索移送至县纪委,县纪委对移送的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并逐项对账销号。
深入监督检查,主动发现问题线索。把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县委第二轮巡察的重要内容,将存在执纪审查“空白点”的4个乡镇列为巡察对象,重点巡察脱贫攻坚政策落实、队伍管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力、脱贫任务不能如期完成等情况,着力发现脱贫攻坚违规违纪问题。截止目前,巡察共发现脱贫攻坚工作方面问题2个,问题线索5个。同时,制定《绿春县2017年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明确每2个月抽查一次,计划年内完成对9个乡镇和县级11个主要责任部门的抽查工作。截止目前,共派出2个工作组,抽查2个乡镇和3个责任部门,对发现问题的1个责任部门已督促及时整改。
严肃执纪问责,压实责任担当。聚焦发展生产、易地扶贫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兜底等重大领域,紧盯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以及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重点问题,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并第一时间处置。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精准扶贫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挥霍扶贫资金,以及弄虚作假等问题,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所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对存在相关问题的5个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陈文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