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县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检查,积极践行王岐山书记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出的要求。
抓学习,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制定了《西盟县纪委监察局“提素质、补短板、促脱贫”干部学习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检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利用支部学习、集体讨论、自学等方式,反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近几年召开的跨省扶贫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入贯彻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脱贫攻坚阶段性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抓制度,形成有效权利制约。制定了《西盟县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方案》《西盟县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试行)》《西盟县纪委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扶贫攻坚任务为牵引的原则,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全县脱贫攻坚重点工作、阶段性任务开展纪律检查,督促脱贫攻坚过程中政策规定执行到位、任务落实快捷迅速、项目实施扎实有力、资金使用廉洁高效,确保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抓监督,确保政策落地生根。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以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为尺子,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坚决纠正以“四风”对待扶贫工作的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上半年,根据2016年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的情况通报,结合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访督查1次。2017年依托“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抽查贫困村56个、贫困户112户、驻村扶贫工作队56支,发现问题70个。
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制定了《西盟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实行纪检监察干部脱贫攻坚工作履职问责的暂行办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找准职责定位,层层传导压力,主动履职、敢于监督、勇于担当,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为脱贫攻坚提供保障。对纪检监察干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想监督,尽责履职不到位,聚焦目标不准确,监督执纪消极被动等问题要严肃问责,对扶贫工作中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的,坚决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雷灿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