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重中之重

发布时间:2017-07-05 07:50:04   来源:曲靖市纪委

近日,曲靖市纪委印发《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通知》指出,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任务的内在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站位全局、服务全局,以高度的使命担当和责任担当,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推动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查阅台账、入户调查、个别访谈、民主评议等方式,对贫困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和贫困人口精准扶贫政策,以及扶贫、发改、财政、审计、住建、国土等责任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开展随机抽查,要紧盯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坚决防止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行为。要完善并落实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责任部门及巡察机构的沟通协调,及时发现各地各部门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纪律作风和履职担当问题,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业主责,重在刹风整纪、追责问责,不直接参与、牵头组织应由党委、政府督查部门或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不搞加重基层负担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要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脱贫攻坚履责约谈提醒制度,将脱贫攻坚纪律作风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要保持惩治违规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对监督检查发现以及相关责任部门移送的违规违纪行为快查快处,严肃追责。要坚持通报制度,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形成持续震慑。(伍中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