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看到名单时,我每家每户调查核实或者要求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上报的数据就不会不精准了,今天也就不会被问责了。”当被县纪委约谈时,古城镇镇长后悔莫及。
当前,正是“攻坚决战”的关键时期,镇沅县纪委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执行脱贫攻坚政策走样变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其他严重影响脱贫成效的行为,倒逼责任落实。
突出“失责必问”。对照职责权限分析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少数民族自治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剑指“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突出问题,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自《办法》出台以来,对1个党委公开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约谈3个贫困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对6名科级领导干部作出诫勉谈话处理,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给予1名干部组织处理,责成问题单位优化政府班子分工,责成乡镇对不作为等作风不力问题严肃查处。
坚持“问责必严”。“绝不允许驻村扶贫队员‘滥竽充数’,绝不允许‘挂名式’帮扶,不称职者一律召回且不得评优、不得提拔!”镇沅县严格落实省委《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加强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管理,对不合格扶贫工作队员实行召回制度,截止目前,全县共召回扶贫干部11名。
倒逼“问题整改”。专人负责问题整改台账动态管理,从严从实抓好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和线索处置,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问题背后的责任缺失问题严肃问责,对问题根源深入剖析,从教育、惩处和制度建设方面制定具体管用的措施并落实到位。
“此次县纪委对脱贫攻坚不精准问题的问责,对我的触动很大,我已经两个月没有见到有身孕的妻子了……”一名驻扎在脱贫一线的科级干部边擦着眼镜上的汗水,边和前来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县检查组人员说。
“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全面从严治党就要严字当头,不管是党委还是纪委,谁不落实责任就问谁的责!”镇沅县纪委负责人强调。镇沅还将强化“监督的再监督、问责的再问责”,用问责的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责任,激发基层干部在脱贫攻坚中担当作为,推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在基层的有效落实,形成“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良好氛围。(杨丽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