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派出3个检查组对脱贫攻坚进行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7-06-13 07:25:47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及保山市纪委《关于完善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机制任务工作方案》要求,近日,保山市纪委印发《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进行部署。

据悉,《方案》成立并派出3个检查组,对全市各县(市、区)及部分市直部门共19个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组原则上每两个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随机抽查。检查组重点检查执行政治纪律情况、责任压实情况、精准扶贫情况、政策执行情况、工作效能情况、资金到位和监督管理使用情况、脱贫实效情况、基层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扶贫工作队驻村情况和乡镇领导干部“走读”问题等9个方面内容。

《方案》要求,各监督检查组要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开展实地检查,工作中轻车简从、事先不打招呼,着力发现问题。一是听汇报。根据需要随机听取被检查单位工作情况汇报。二是查账目。查看扶贫资金(含民生资金)拨付、分配、使用情况。三是看现场。查看扶贫项目建设现场和有关痕迹资料。四是访群众。通过暗访,核实乡镇、村组、贫困户、企业等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发现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能立行立改的现场予以交办,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对问题轻微,不涉及违纪的,进行提醒谈话,促其改正。对问题突出涉嫌违纪的,报市纪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后,交执纪审查部门调查处理。(杨艳  周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