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发布时间:2017-06-05 07:53:34   来源:丽江市纪委

6月3日,丽江市纪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共云南省纪委 云南省监察厅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精神,专题研究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脱贫攻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工作任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紧密联系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增强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通过常态化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强化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脱贫攻坚相关政策落实到位、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项目实施顺利、党员干部务实清廉,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会议要求,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到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要围绕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细化监督检查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明确监督检查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工作措施;要通过日常监督、集中检查、专项督办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要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实地检查、查看资料、调查取证等多种方式开展专项纪律检查;要对专项纪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边查边改、督促整改,属于违规违纪的,要进行问责查处。专项纪律检查结束后,要采取书面或约谈等方式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并将检查情况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业绩评定等挂钩。(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