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市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摸底调查工作顺利开展,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近日,昭通市委印发了专项督查的通知,派出11个督查组深入11个县区开展督查工作。
从6月初至7月底,11个督查组利用两个月时间驻县进村入户,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入户回访等方式,通过查阅档案资料,比对调查信息,核实数据准确性,确保督查范围全覆盖、督查人员全覆盖。
此次督查重点围绕六个方面进行,一是围绕县区是否统筹好工作力量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是否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阶段性工作,是否对工作队员开展培训、指导、管理,是否按时报送工作情况,是否提供后勤保障;主要领导是否带头深入挂包村、村民小组、农户开展摸底调查工作。二是围绕工作队是否承担主责,牵头组织做好入户调查工作。工作队长是否团结带领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是否管理约束工作队员,是否每天带领工作队员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是否对队员采集的信息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调查结束后是否召开村民大会开展“一评一审一公示”。三是围绕工作队员是否驻村开展摸底调查,是否认真仔细采集信息,采集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是否对采集的信息签字确认,是否遵守驻村工作纪律,是否与挂包单位、挂包干部对接协调。四是围绕乡镇是否统筹参与入户调查工作,是否每天对本乡镇调查采集的数据进行研判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五是围绕挂包单位是否统筹本单位力量,协助工作队做好挂钩村的摸底调查工作,主要领导是否深入挂包村开展督促指导、入户调查,是否组织挂包干部深入挂包村开展走访。六是围绕挂包干部是否主动加强与工作队员的沟通衔接,是否到结对帮扶户家中走访,是否帮助结对帮扶户积极主动配合摸底调查、准确提供摸底调查信息等方面进行督查。
各督查组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科学制定督查方案,围绕全市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摸底调查工作的目标、内容、程序等全程开展督查。督查组除开展正常的督查工作外,还要配合市级领导到县区开展巡查工作,及时将督查发现的问题,反馈所在地党委、政府和入户调查工作队,督促限时整改。督查期间,各督查组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区摸底调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督查发现的问题梳理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告,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轻车简从,务求实效,确保督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郑修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