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缺位,扶贫资金就可能发生“跑冒滴漏”。泸西县以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2016年圆满实现2个贫困乡镇脱贫退出、21个贫困村脱贫出列、9800名贫困人口脱贫摘帽,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把压实“两个责任”作为精准监督的重要支撑。制定下发并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和县属各职能部门把履行扶贫开发攻坚战主体责任自觉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党政一把手要靠前指挥、亲自推动,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共同发力,基层党组织要狠抓落实、具体实施,做到既管事又管人,职责权力覆盖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延伸到哪里,合力抓好整治和查处扶贫攻坚领域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
把建立监管机制作为精准监督的重要内容。整合县乡纪委监督力量,综合考虑案件发案率、地域区别、办案能力强弱等因素,组建5个专项巡查组,建立完善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包联指导、跟踪巡查、专项督办机制,坚持每季度对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专项纪律检查,在持续督导检查中不断发现问题,在跟踪督办中不断传导压力。
把严格查纠问责作为精准监督的重要举措。严格执行《泸西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案双查”暂行办法》,把截留、克扣、贪污、挪用扶贫攻坚领域款物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查处、走过场,避重就轻、应付了事、工作不力的,坚决责任倒查,倒逼责任落实。2016年,实施责任追究3起,其中“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2人,党政纪处分2人。(杨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