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高位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27 08:43:41   来源:丽江市纪委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丽江市各级党委、纪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对标对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效率,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做好思想引领,打消思想顾虑。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凝聚改革共识的重要引领。市纪委书记、市检察院检察长分别深入到市检察院相关部门,通过学习宣讲、解疑释惑、谈心谈话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服从大局,客观看待得失,辩证看待进退,平和看待去留,形成认同改革、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思想共识。目前,市纪委已会同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2次,开展涉改人员集体谈心谈话2次,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50余人次,增强转隶人员认同感和归属感。同时,还制作发放了《转隶人员意向调查表》,认真收集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个人意愿、意见建议等内容,确保改革过程中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夯实改革试点工作基础。

突出转隶重点,搭好机构人员框架。根据省委编办有关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制定了《丽江市纪委市监察委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初步方案》,明确了市纪委市监察委13项主要职责以及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制定了《市、县(区)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人选考察工作方案》,市、县(区)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人选考察已完成。

加强督促指导,县(区)改革同步推进。坚持“一天一联系、一周一汇总”,专门设立全市改革试点工作微信联络群和办公电话专线,并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汇总工作动态,及时向省纪委汇报进展情况、请示有关重大问题,向县(区)党委、纪委传达最新部署和要求。目前,各县(区)已同步与全省全市全面启动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均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小组,11月30日前均完成了动员部署,并按程序报批后下发了实施方案和转隶方案。当前,各县(区)正在按照“施工图”和时间节点精准施工,紧张有序地开展转隶干部谈心谈话、办公选址、对接资产划转和案件线索移交、报审纪委监察委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初步方案、制定组织人事工作时间表等工作。

坚持“七个结合”,注重统筹推进。坚持把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强化正风肃纪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省委巡视组对丽江开展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结合起来,与严明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纪律结合起来,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以开展“对标一流、争先进位”行动为契机,着力推进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为开创丽江改革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