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完成过半

发布时间:2017-12-26 08:46:55   来源:丽江市纪委

在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丽江市始终把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政治责任贯穿于改革全过程、各环节,坚持一刻不松懈、一刻不耽搁,遵循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精准对接、精心施工,全力以赴、昼夜兼程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丽江进行时”的各项工作。

全面完成安排部署和启动工作任务。分别召开3次市委常委会、2次工作小组会议,4次办公室会议,3次涉改单位座谈会,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和转隶组建方案,并分解细化“时间表”和“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同时,制定了《丽江市贯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同志在丽江调研时讲话精神的任务分解方案》,对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责任再压实、任务再部署、重点再明确,确保严格对标推进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基本完成转隶开局工作。全面摸清市检察院转隶部门的机构设置、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等情况底数,包括人员数量、身份、职级等基本情况,以及固定资产情况,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市纪委会同市检察院召开转隶人员座谈会2次,开展涉改人员集体谈心谈话2次,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50余人次,发放收集《转隶人员意向调查表》,准确把握人员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性格特点,对人员档案进行了详细核查。制定下发市纪委市监察委机构和人员编制初步方案,明确了市纪委市监察委主要职责以及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

全面启动市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在一定范围内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市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方案,配合省纪委完成了人员考察工作。同时,制定了《关于做好县(区)监察委员会领导成员考察工作的计划》和《县(区)监察委员会领导成员人选考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市、县(区)两级召开人代会的时间安排,落实了市监察委员会牌匾制作的有关事宜。

全面启动业务衔接工作。市检察院会同市纪委,在认真盘点梳理的基础上,按照“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的原则,提出了在办案件和问题线索移交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了《丽江市市县(区)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审查措施使用规范、工作流程图、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目录等。扎实做好办公用房和特殊业务用房划转调整、搬迁改造等后勤保障工作。市、县(区)两级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场所均已明确选址。正在稳步有序推进资产划转移交工作。

加强对上请示和对下督导。坚持“一天一调度、一周一汇总”的工作机制,设立了全市改革试点工作微信联络群和电话专线、专用邮箱等,并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汇总工作动态,解答有关政策规定和咨询的问题。认真落实市纪委常委分片督导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制度,采取电话督查、书面汇报、实地检查等方式,重点加强对县(区)纪委监委机构设置、人员配置、选任程序、人选考察、人员转隶、办公场所选址建设、案件线索接收等工作的调研督导,压紧压实县(区)党委主责和纪委专责;加强对纪委监委内部协调衔接和监督制约、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之间协调衔接等工作的研究探索,提前谋划建章立制工作,并及时向省纪委汇报进展情况、请示有关重大问题、咨询相关政策规定,向县(区)党委、纪委及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传达最新部署和要求,确保改革工作紧扣节点、跟上节奏。

目前,对照《丽江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丽江市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工作方案》确定的七个方面48项具体工作任务,通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紧张有序、加班加点地努力,已完成25项改革任务,占总任务数的52%。(舒英妹  涂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