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高标准高效率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26 08:44:10   来源:昆明市纪委

石林县委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施工队长”职责、纪委书记当好“施工队员”,坚持“冲在一线、干在一线”,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高标准高效率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落实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改革合力。县委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及时成立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县委常委会先后4次研究改革试点工作,其中2次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县委书记亲自挂帅,当好“施工队长”,亲自研究县纪委县监察委班子人选方案、转隶人员方案、人代会召开时间等重大问题。县纪委成立了综合组、组织组、政策法规组、转隶组4个工作专班,制定了《石林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石林县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工作方案》,细化实化“路线图”和“时间表”,形成改革试点的石林施工方案。县纪委书记亲力亲为,甘当“施工队员”,亲自带头研究上级精神,亲自带头起草工作方案,亲自带头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树立“一盘棋”思想,自觉按照实施方案的职责分工和要求,加强协作配合,汇聚改革合力,形成县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推进、部门合力协同攻坚的良好工作局面。

围绕政治任务,紧盯关键环节抓实转隶工作。紧盯人员转隶、机构设置、工作衔接、办公场所、制度机制等关键环节,精心准备、周密谋划、协同发力,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全面开展谈心谈话,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采取“全面谈、重点谈、专门谈”三种方式,做深、做实、做细谈心谈话工作。认真进行调查摸底,摸清编制及人员情况,摸清案件查办情况,是摸清固定资产情况,形成台账。合理设置机构人员,按照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和内涵发展的原则,拟定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抓实人员转隶工作,逐个审核拟转隶人员的干部档案和廉洁自律情况,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协调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做好办公用房调剂、腾空,由县财政局、县检察院起草资产移交初步方案,协调县财政局做好转隶后办公经费、办案经费等预算安排。

强化政治担当,倒排工期推进坚决完成任务。县委加强对监察委员会组建、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机构和工作衔接、日常纪法监督和执纪审查调查等各方面的“全过程领导”。县纪委履行专责,严格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把全面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一号工程”和“头等大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效率,以转隶为节点倒排“工期”,按照“转隶—召开人代会产生监察委员会—挂牌”的顺序稳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监委会组建工作。同时,做好业务衔接,建立监察委内部运转制度、监察委与执法司法机关相互配合制度、监察委会议及公文办理制度等,促进职能深度整合、工作深度磨合,实现“1+1>2”的效果。(赵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