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文山州各级各部门树牢“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对标对表、照图施工,扎实有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一把手重视,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改革试点全过程。以领导到位、认识到位,促进行动到位,州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对机构设立、职能调整和人员配置等难点问题重点研究、认真解决,在学习传达、会议研究、组织协调等重要环节上,全面加强党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在11月底以前,州、县两级均成立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组织部、政法委、检察院等部门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设立办公室在纪委,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推动落实。州、县(市)纪委当好“施工队员”,及时成立综合组、组织组、纪法衔接组等工作专班,认真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保证时间进度和质量标准,不折不扣落实改革试点任务。
未雨绸缪,把准备工作和基础工作做在前头。按照州级人代会召开时间倒排改革任务,州委及时研究制定印发《文山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山州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工作方案》,明确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文山市按照“转隶—召开人代会产生监察委员会—挂牌”的时间顺序,将工作任务明确到人、时间节点明确到天,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各个环节不偏向、不走样。广南县对拟转隶的干部逐一开展面对面的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对改革的期望,讲原则、讲感情、讲纪律,引导广大干部用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来诠释对党的忠诚,凝聚坚定支持改革、衷心拥护改革的共识,既“身转”又“心转”。丘北县采取全面督查、对账督查、随机督查等“矫正手段”,对落实不力的单位严肃追究责任,对履职不力、延误改革的,按规定和程序要求严肃问责。
盯住关键环节,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衔接。围绕人员转隶、工作融合、监委产生等关键环节和工作重点,州、县(市)党委、纪委采取召开动员会、专题会、座谈会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监察体制改革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协调解决改革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与人大、政法委、检察院、组织部、编办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监察委员会产生等具体工作进行协调对接。西畴县依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基本精神,探索制定县纪委监察委监督执纪调查处置工作试行办法、监督执纪调查处置工作流程、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等工作制度,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和内部监督管理等进行流程再造,细化调查措施的内涵和使用程序,统一各类文书。
加强工作指导,做到标准统一、步调一致。州纪委在抓好本级改革的同时,对8县(市)改革重要方案文件集中会审、统一抬头,加强全程指导,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调研,州纪委常委开展分片督导,督促在编制实施方案、推进人员转隶等关键环节上,严把政治关、纪律关和进度关,从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建章立制等方面,把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巡察制度建设三项工作统筹起来,协调推进,上下“一盘棋”。州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改革试点中疑难问题进行收集汇总,及时请示研究提出答复意见,确保口径统一、答复及时。同时,提前统筹,加强各级纪委和检察院之间的协调配合,按照“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的原则,共同做好职务犯罪的办理、清理和移交工作,确保改革过渡期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文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