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县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牢牢把握关键环节,扎实推进监察委员会组建,集中力量抓好人员转录,确保过渡时期反腐败工作的衔接,推动改革有序推进。
制定方案,组建机构。制定《墨江县监察委员会组建方案》,拟定《墨江县监察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试行)》,根据机构、编制、职数“三个不增加”的要求,撤销机构7个,撤销领导职数10名,拟新组建6个纪检监察室,保留原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7个和县纪检监察机关党委。县监察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委员5名。
摸清底数,拟定人员。按照“不低于本级检察院核定总编制数的26%比例划转编制”的要求,墨江县检察院拟转录11人,其中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三个业务部门转录6人,掌握逮捕、公诉业务人员转录5人,县纪委已经会同县委组织部对拟转录人员开展考察。同时,提出纪委监委干部配备方案,拟出监察委员会人员名单,配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做好考察工作。
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在县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形成高效推进的工作合力。县纪委负担起组织实施责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确保2018年1月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县委政法委统筹领导政法系统各单位参与、支持、配合好监察体制改革,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分别做好编制划转、后勤保障、舆论引导等工作。
注重衔接,持续反腐。认真抓好过渡期各项政策和工作的衔接,在做好机构、人员和职能划转工作的同时,加强与检察院对接,做好转录过程中案件衔接工作,确保案件线索安全移交。督促检察院按照“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原则,对转录前已立案尚未完成的案件,按原程序办理;转录后新立案调查的,按监察委员会相关规定办理,确保反腐败工作不断、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许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