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双版纳州印发《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压实深化改革试点工作政治责任,确保全州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工作规则》明确了改革试点工作组办公室成员和职责,压实了改革试点工作政治责任。明确州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联络人,成立工作专班,设立综合组、组织组、纪法监司衔接组、宣传组四个专班组。明确各专班组工作责任,综合组负责协调落实工作小组及办公室安排事项,统筹协调转隶后的后勤保障等;组织组负责研究提出监察委组织架构、人事安排原则、人员转隶实施方案,统筹安排转隶后全员培训等相关工作;纪法监司衔接组负责探索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与监察委监督调查处置职能的衔接问题、监察委与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与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州委政法委牵头制定的政法机关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1+4”制度体系,研究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的办法制度;宣传组负责对改革试点工作的宣传和口径把握,及时掌握舆论,强化舆论引导。
《工作规则》建立了沟通联络、协调解决问题、督办落实等三个工作机制。加强与各县市、各成员单位工作联络,掌握试点情况,及时沟通信息,协调有关事项;收集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各县市的请示事项;指导细化各县市工作责任,确定改革进度,形成工作台账。督促落实州委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
同时,还建立了请示报告、文件运转、会议组织等三项工作制度。建立县市报告工作情况制度,遇有重大问题加强请示报告,明确文件运转程序,协助做好议题确定、文稿服务、材料印制、会议通知等会议组织工作。
《工作规则》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机构、职责职能要求,实现联络沟通常态化、问题解决制度化、台账管理规范化,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全州圆满完成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