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六项措施扎实有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16 08:42:43   来源:玉溪市纪委

在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峨山县在认真吃透中央和省委、市委精神,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紧密联系本县工作实际,把牢政治方向、紧盯时限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关键环节,迅速行动,逐项抓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各项工作落实。

成立领导机构。成立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班,设综合组、组织组、纪法衔接工作组、监司衔接工作组、宣传组五个工作组,负责与县直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协调等工作,通过召开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安排。

制定实施方案。根据中央和省、市纪委要求,县纪委和县委编办遵循中央和省委、市委改革精神,结合峨山实际,制定《峨山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峨山县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工作方案》,并报省委深改办批复后印发实施。

做好转隶工作。县委提前谋划,把监察委员会内设机构设置与深化纪检机关“三转”结合起来,制定《峨山县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工作方案》和《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设置意见》,召开座谈会3次、协调会4次,就有关转隶人员、资产情况进行研究、登记造册,扎实细致做好基础性工作,认真做好转隶人员思想工作,确保整个改革工作中思想稳定、人员稳定、工作稳定。

选好配强班子。按照省、市纪委统一安排部署,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在一定范围内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县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方案,报市纪委组织部审核。县纪委、县监委内设机构调整与干部配备工作将于12月底完成。

统筹协调推进。充分发挥县委总揽全局、政法委统筹协调的作用,加强纪检机关、监察机关和司法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纪检机关、监察机关和司法执法机关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协同配合、无缝对接,打通有效衔接的关键环节,确保过渡期各项工作有机衔接。

做好后勤保障。根据相关装备配置标准及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按照日常办公设备及相关装备配备标准,根据涉改部门人员数量,明确需要划转、处置的资产范围和数量。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联系,切实做好办公场所、留置场所、业务用房等设施选点工作和谈话室改造工作。(杨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