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召开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7-12-07 08:18:33   来源:红河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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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12月5日,红河州召开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强调,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推进全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改革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会议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对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州、县两级党委、纪委及有关单位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拥护改革,凝心聚力推进改革,不折不扣落实改革。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把握时间节点,抓住关键环节,按图施工,积极稳妥推进全州监察体制改革。州、县两级要迅速行动起来,全面完成各阶段各项任务。要及时摸清人员编制底数,全面开展谈心谈话,扎实推进具体工作,确保人员转隶到位、工作无缝对接。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如期顺利产生州监察委员会。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全州监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党委要负主责,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州纪委要负专责,在州委统一领导下,细致谋划、扎实推进,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州人大常委会、州委政法委、州委组织部、州人民检察院、州委编办等相关单位要紧密配合,合力推进改革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为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会议通报了全州改革试点工作筹备情况,审议通过了《州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程丽银  李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