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 聚焦监察改革 “照图施工”抓落实

发布时间:2017-12-07 08:16:25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党的十九大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了明确部署,连日来,景洪市严格按照部署要求,聚焦任务、造设“表图”、火力全开落实改革试点工作。

建立机构,强化领导。成立由市委书任组长,市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市委政法委、组织部、编办、检察院、财政局等单位相关领导为成员的市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市委书记为“施工队长”身份、职责任务,强化领导,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造“时间表”,画“线路图”。依据中央、省、州纪委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制定印发《景洪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标注时间节点、确定责任单位、画定工作任务,并将该“时间表”“线路图”分发至各相关单位,传导压力,压实任务。

摸清家底,掌握思想。“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市纪委相关领导于11月中旬,率队到市检察院开展调研,与转隶干部谈心谈话,了解干部主观意愿,统一干部对改革工作的思想认识;摸清检察院涉转部门机构设置、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固定资产等情况;召集市委政治委、组织部、编办、检察院、财政局等单位召开座谈会,听取改革试点工作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措施,促进工作高效。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网站、微信、电视等媒介,多渠道、多方式加大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宣传力度。于11月29日,召开全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位,严明纪律,严格按规矩办事,做到“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切实把氛围营造好,在凝心聚力上下工夫,凝聚起将改革进行到底的磅礴力量,深入解读相关政策,密切关注社会舆论,为改革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李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