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审议通过《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12-05 08:28:40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日,丽江市召开四届市委常委会第4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丽江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丽江市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工作方案》,并研究部署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会议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多次主持会议,反复研究讨论,亲自作出部署。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为强化“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丽江跨越发展的实际行动,凝心聚力推进改革,确保党中央部署的这项重大政治任务在全市如期、顺利、高效完成。

会议强调,全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严格对标中央、省委部署要求和市实施方案,深入研究,靠前指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紧推进。要把握关键环节,突出转隶这个重点,把完成检察院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机构、职能、人员的转隶作为首要任务,促进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确保改革试点工作迈好第一步、站稳第一台阶。要做好转隶期间的工作衔接,严格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和工作规范开展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

会议要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决不允许坐等观望,决不允许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决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按照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委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担当务实的作风,铁一般的纪律,全力以赴、务实高效抓好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落实。市、县(区)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加强请示汇报、注重工作衔接、严格督促落实,确保把改革蓝图转化为一项一项的具体实践,圆满完成全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