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始终把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提早谋划、未雨绸缪,从五个方面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开篇工作。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传达中纪委召开的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各州市县纪委书记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县上下思想统一,认识到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这一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抓实抓细抓好。
提升站位,积极谋划。县委主动担起主体责任,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县纪委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相关情况汇报;成立县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形成县委负总责、纪委担专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层层抓好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安排、有步骤、有落实、有成效。
明确重点,深入调研。对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院涉改部门的职能、编制、职数、人员等情况进行摸底;对涉改部门班子和队伍情况、人员年龄结构、专业学历、思想状态等方面进行调研了解,做到心中有数。
协调协作,齐头并进。协调县委政法委按要求冻结人事调整,会同县机关事务局对全县办公场所选址进行摸底查看;与县人大做好请示沟通,确定监察委员会选举相关工作列入县人大议事日程。
细致谋划,扎实推进。根据省、市纪委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起草《嵩明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送审稿)》报市纪委审核。目前,县纪委监察局已成立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班,分为综合组、组织组、纪法衔接工作组、监司衔接工作组、宣传组五个工作组,负责与县直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协调等工作。各工作组每3天梳理汇总一次工作情况,并谋划下步工作,重点问题及时汇报,确保改革试点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