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省纪委法规室主任带队的省委纪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一专项督察组到德宏州督察改革举措落实情况,重点督察《云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落实情况。
督察组先后到瑞丽市、州环保局进行了实地督察,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德宏州工作情况汇报,了解了推进改革举措落实的情况以及改革举措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推进改革举措落地见效的意见建议。
督察组对德宏州真管真严、典型问题曝光有力、查找问题不遮掩回避等做法给予了肯定。督察组要求,贯彻落实好省委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对于增强责任担当、实现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以强有力的责任追究,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向严紧硬转变。要按规定把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积极成效。(德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