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四统一”规范处置问题线索

发布时间:2017-12-24 08:15:12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今年以来,晋宁区纪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积极探索构建线索统一归口,统一交办,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的“四统一”工作机制,确保问题线索入口规范、去向明确、查办高效、资料齐全的规范化管理。

统一归口。将信访举报、巡察督查、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以及从公、检、法、司、审计等部门汇总来的问题线索进行统一登记,录入线索管理总台账,全面梳理汇总问题线索,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底数清。同时,实行问题线索“零报告制度”,要求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局机关执纪审查部门每月上报《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登记表》,及时更新“线索库”。今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173条。

统一交办。由案管室对经信访室转办的问题线索及从巡察、审计等移交过来的具有可查性的问题线索,提出拟办意见,呈送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阅批示后,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将问题线索分转至承办的执纪审查部门和相关单位办理,并根据问题线索性质,分类建立交叉办理信访件、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件、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信访件三个重点台账,确保案件流转有痕、去向明确。

统一督办。案管室对分转到相关承办部门的问题线索跟踪督办的同时,信访室也对信访件办理全程监督,采取一个月内提醒,两个月内催办,三个月内必须办结的方式,推进督办落实。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办的信访件,采取督办与协办相结合的方法,由区纪委纪检监察室主动深入基层会同调查组一起调查处理。目前,全区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已处置问题线索101件,其中立案17件。

统一归档。立案结束后,案卷相关资料需经审查组组长、区纪委分管副书记、区纪委书记层层把关,严格审查,并经案件审理室形式审核通过后方可移送。对审核未通过的案件材料,均退回原审查组,直至审查情况和材料符合要求,并由审查组负责整理装订成册及时交案件审理室集中统一编号、归档管理,确保问题线索不丢、不漏。(程译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