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城县严格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和指导工作,调整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标准,不断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前三季度,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1件12人,结案10件12人,其中上年遗留1件,正在审理1件。其中,给予纪律轻处分10人,纪律重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定期研判问题线索。在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上,每月定期召开线索排查会,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全面排查,对重复反映、可查性大的问题线索重新核查,由案件管理室全程督办。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加大与司法机关、财政审计、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协调联系,积极落实案件线索通报和移送制度,实现信息共享,拓宽案源线索。
集中督办掌握进展。推进督办长效机制,县纪委常委带队,重点对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基层微腐败”问题进行集中督办。对线索具体、影响较大的交办件,明确分管领导,开展重点督办;对直接受理的自办件,建立管理台帐,随时掌握进展;对派出机构办理的案件,联系分管副书记分片督办,确保按期办结。
规范监督执纪程序。县纪委组织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审理室等相关室对照《规则》,对现行的相关制度进行梳理,按照执纪内容具体化、监督程序规范化、监督管理痕迹化的原则,将监督执纪细化为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等五张“流程图”,形成《江城县规范监督执纪工作手册》下发全县,将规范纪委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进一步扎牢、织密。(李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