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举办培训班 推动《工作规则》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7-06-25 08:35:24   来源:保山市纪委

“执纪审查对象是什么?构成受贿行为的四个要件是什么?请漭水镇纪委书记和县文广局纪委书记分别思考回答。”这是昌宁县开展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上,师生互动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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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现场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学深悟透,增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系统性思维,切实提高全县纪检干部纪检监察业务水平,近日,昌宁县纪委开设为期2天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对全县76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

此次培训紧紧围绕《工作规则》进行,开设《工作规则》、审查安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计工作、案件审理四门课程,由市纪委业务水平精湛、监督执纪经验丰富的部室主任进行专题授课。课前,市纪委授课小组深入该县乡镇对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找准存在问题,“对症下药”认真备课。课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全面宣讲理论知识,又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讲案例、谈分析、说心得,切实增强授课内容的针对性和吸引力。课后,进行检验教学成果测试,督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找准差距再学习,锻造监督执纪的“钢筋铁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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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测试,培训学员认真答题

“先是突击检查,再是培训提升,最后是闭卷测试,这一个来回,真真切切感受到了自己在纪检监察业务方面存在的差距,也督促自己提升执纪审查能力。通过培训,用专业的执纪审查知识武装自己,让我在监督执纪过程中更有底气。”前来参训的珠街乡纪委书记信心满满的说到。

“做好纪律审查工作学习是基础,精准是核心,能力是关键。举办此次培训,目的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系统性’思维,增强执纪审查业务操作的规范性,通过此次培训,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工作规则》执行,严守执纪审查安全,把《工作规则》学深悟透,成为‘专家’。”昌宁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在培训会上要求。(穆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