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将学习运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云南省实施办法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头等大事,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抓好“五个学”,贯彻落实《规则》和《办法》,确保落地生根。
时不待我“主动学”。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高度重视,《规则》经会议讨论通过后,在没有正式学习文本前,通过网络等渠道下载资料汇编成册,主动学习,深刻理解中央纪委出台《规则》的意义、背景和必要性。《办法》出台后,将《规则》和《办法》结合学,通过召开党小组会、室务会等方式开展学习讨论,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充份意识到《规则》和《办法》的制定,是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纪检监察机关依规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利器,切实增强学习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原原本本“集中学”。县纪委把学习《规则》和《办法》作为2017年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由县纪委书记主持专题学习,分两次对《规则》和《办法》全文内容逐字逐句、深入细致研读,领会核心要义,掌握精神实质,切实把《规则》和《办法》刻印于心、落实于行。
组织测试“督促学”。县纪委要求6个相关职能室根据《规则》和《办法》出一套测试试卷,建测试题库,考试时从题库中任意抽出一套题来测试,各室把学习理解的情况变成试卷,既要求出卷人自己加强学习领会,准确理解掌握重点,出题考别人,又促使自身更全面地学习,避免被“考倒”。2017年4月21日,县纪委举行闭卷测试,共52人参加了测试,通过测试,全面摸清纪检监察干部对《规则》和《办法》学习掌握情况,为下步学习培训提供参考,同时,让参加测试者明白哪些知识点没有完全掌握,督促其加强学习领会,全面掌握并加以实践运用。
下发文件“规范学”。县纪委制定下发转发中共云南省纪委关于印发《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麻纪发〔2017〕25号),明确提出学习要求,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把《规则》和《办法》作为工作指南,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规程,严格遵守执纪审查权限和时限,切实提高监督执纪规范化水平。
规范程序“干中学”。以《规则》和《办法》为标尺,严格依照《规则》和《办法》做好监督执纪工作,全面规范纪检干部自身行为,对不符合《规则》和《办法》规定的立即整改,严格问题线索处置、立案条件、审查程序、审批权限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移送司法机关程序和对涉案款物的管理,对相关案件文书审批表进行修改完善,规范报批手续,该请示报告的严格请示报告,该留痕迹的留痕迹,该限时办结的限时办结,真正把程序和流程落到实处。组织宣传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落实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规范干部日常行为,案件监督管理室强化对监督执纪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把《规则》和《办法》贯穿于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努力开创执纪审查的新局面。(熊文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