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五个坚持”抓好监督执纪工作

发布时间:2017-05-18 07:42:06   来源:普洱市纪委

澜沧县积极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和《云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办法》,及时调整工作流程,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监督管理等程序严格按最新要求规范开展,以“五个坚持”抓好监督执纪工作。

坚持抓好监督检查工作。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手,抓住重要节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每月一次和节假日必查相结合开展明察暗访,先后组织7个明察暗访组,检查部门(单位)35个次,超市和餐饮娱乐场所12个次,目前,对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4个问题正在进行调查了解,对违反会风会纪的11个单位和3人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处理。重点围绕澜沧县脱贫攻坚、景迈山申遗等重要任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个;对发现驻村扶贫工作队长期不履职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对发现景迈山申遗工作滞后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给予党纪处分1人,谈话函询2人,以严明的纪律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落实。

坚持专项整治初见成效。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专项纪律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及时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借助第三方平台,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的5名专业会计师充实进入抽查组对两个乡(镇)和两个县属单位开展重点抽查工作;扎实开展澜沧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目前全县清理出涉及“吃空饷”单位12个,涉及人员13人,涉及金额15万余元,进行严肃处理。

坚持常规工作创新开展。今年召开了县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述责大会,8名乡镇和县直单位一把手对大会进行述廉述责,县纪委委员现场质询,近百名与会人员现场评议。针对去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为合格单位但是存在突出问题的25个单位和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单位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共梳理出具体存在问题98个,并对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

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切实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季度,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8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9.23%;第二种形态4人次,占15.38%;第三种形态4人次,占15.38%;第四种形态1人次,占0.03%。

保持执纪审查高压态势。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扩宽和畅通问题线索来源渠道,把巡察、司法、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线索作为执纪审查的重要源头,提高分析研判质量。今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24件,其中谈话函询6件,初步核实18件;共立案审查12件,结案8件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一般人员5人;共受理信访举报38件(上级转办22件,本级受理16件),其中转办18件,业务范围外信访4件,做问题线索转案管室11件(其中初核5件,函询谈话6件,立案0件,暂存0件),了结5件。制定下发了《澜沧县消除自办案件空白乡(镇)工作方案》,目前17个乡(镇)已排查出问题线索,对未发现问题线索的3个乡(镇)派出指导组重点限时督办。(何应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