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信访问题线索分为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信访了解五类处置方式……”“审查谈话、执行审查措施、调查取证等审查事项,必须由2名以上执纪人员共同进行……”4月26日,瑞丽市纪委组织各乡镇(农场)、各派出纪工委、公检法司纪检组及委局机关执纪审查业务人员90余人就《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进行专题学习和业务培训。
“作为监督执纪的执行者和监督者,只有把《规则》学深悟透,并在监督执纪中以《规则》为准绳,不断强化‘自身净’和‘自身硬’,严格规范执纪程序,才能真正严防‘灯下黑……”市纪委书记在培训开班会上强调。
培训会上,市纪委信访室、纪检室、案审室、审管室主要负责人就《信访举报工作业务知识》《纪律审查工作》《案件管理程序》《案件审查程序及处理需注意事项》等执纪审查业务专题培训,结合各室业务解读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讲解实践操作方法和步骤,同时围绕典型案例组织交流座谈、分析讨论。
“刚进入纪检系统不久就参加到这样的‘专业’培训,对我而言真是一场‘及时雨’。专题讲座与典型案例分析相结合,让我对纪委监督执纪工作的程序、环节有了深层次的了解,明晰了工作目标,最重要的是,学会了方法就再也不会‘抓瞎’了……”参加培训的一名纪检“新兵”谈起自己的学习感悟。
“纪检干部特别是执纪审查业务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采取集中学、个人学、交流学等方式,逐条逐字逐句研读规则全文,结合监督执纪工作实际,把握要义、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市纪委分管执纪审查工作的领导要求。(杜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