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纪检干部深入学习践行《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17-04-26 07:39:07   来源:红河州纪委

红河县以严的要求、高的标准,努力践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程序。今年以来先后对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谈话函询3个单位,约谈7名领导干部。立案查处2件2人。

组织全员覆盖学。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带头集中学习《工作规则》,对纪检干部学习贯彻执行《工作规则》提出了具体要求。委局机关及全县13个乡镇纪委、5个派出纪工委、8个县属部门纪检组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工作规则》,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掀起了《工作规则》学习讨论热潮。截止目前,征订发放《工作规则》120册,开展集中学习2期,共有80余名纪检干部参与学习。参与自学活动120余人次。

采取多种形式学。县纪委制作《<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执纪审查审理流程图》,发给委局全体纪检干部、各乡镇纪委、县属部门纪检组,人手一张。同时,在全县纪检干部中开展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主要内容的知识测试活动,以考促学。为提高监督执纪“实战”中正确运用《工作规则》,县纪委抽调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到县纪委参与监督执纪工作,深化对《规则》的掌握和运用。坚持问题导向,县纪委书记就贯彻落实《工作规则》提出了22个问题,要求通过重温党章、查阅《党内监督条例》、《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追根溯源,弄清理论,结合实际,共同研究。对一时不能解决的困惑,虚心请教上级纪委业务部门。期间先后发放《执纪审查审理流程图》100余张,开展知识测试活动1次,共有73名纪检干部参与测试。

付诸实践运用学。根据《规则》并融合学习成果,结合实际制定了监督执纪工作的有关规定,规定在线索研判、立案审查、案件审理三个关键点,由纪委书记主持召开线索处置专题会、立案审查专题会、纪委常委会,把强化自我监督贯彻到监督执纪全程。其次做好对信访举报件转交、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六个环节之间的衔接工作,在程序和时限上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使监督执纪流程既路径清晰,又能上下环节互相制约、互相监督,防止个别环节独大。县纪委根据审查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执纪审查专题会,案管室对各承办室实施动态监控,并对各部室执行《规则》情况进行监督。(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