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50余名纪检干部参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知识测试

发布时间:2017-03-22 07:36:57   来源:玉溪市纪委

“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  )日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  )统一受理巡视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

3月20日上午,在新平县纪委三楼会议室正进行一场考试,“考生”们认真思考埋头做题,原来这是县纪委监察局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正在参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闭卷考试。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发布以来,新平县纪委监察局采取集中学习、现场交流、闭卷考试等举措,积极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领悟精神实质,指导工作开展。

集中学习促齐进步。及时在干部的学习例会上,召集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学习规则全文。同时,依托纪检监察干部微信群、QQ群、廉政网等宣传载体,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形成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现场交流互解疑惑。多次组织委局室主任和执纪审查人员对执纪内容、执纪方式等进行认真学习讨论,提出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将当前工作实际与规则进行对照分析,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查找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立案审查、审理等工作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理清监督执纪工作的职能职责,推进各项工作程序规范、内容标准、监督合规。

闭卷考试领会精髓。把《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原文、重要的规则解读等材料进行整理汇编发放到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手中,做到人手一册,人人知晓、人人遵守,原汁原味学、逐条逐句学,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方式,学习认清执纪监督工作的职能职责,领会核心要义,掌握精神实质,认真查找制度漏洞,排查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并将成果落实到执纪监督工作中,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学习好、把握运用好规则,着力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水平。(龚文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