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纪委监察局召开党员干部会议,集中学习省纪委《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办法》,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握精神实质,增强纪检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指出,省纪委《实施办法》是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具体化要求,吸收了我省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的经验做法,是今后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重要遵循,必须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
会议要求,深化学习领会,全体纪检干部要对省纪委《实施办法》进行原文学、对照学,做到每一项要求和规定熟练掌握、了然于胸。在开展具体的监督执纪工作时认真对照,严格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做到实践运用遵循不折不扣。认真对照检查,纪检干部特别是执纪审查部门要自己摆进去,对照省纪委《实施办法》的具体内容,认真查找工作开展中的薄弱环节,找准工作风险点,梳理制度漏洞,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完善执纪审查制度规定,切实把制度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强化履职担当。纪检干部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不断监督执纪工作的政策把握水平。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有力抓手,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忠诚履职,务实担当,做到以铁的信仰立身、做对党忠诚的卫士,以铁的纪律律己、做个人干净的楷模,以铁的担当尽责、做敢于担当的先锋。(李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