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17-03-14 07:46:44   来源:丽江市纪委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颁布后,丽江市纪委迅速行动,组织开展深入学习,规范执纪审查程序,切实将《规则》内容贯彻落实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环节。

深刻领会学深悟透。市、县(区)纪委监察局及时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学习《规则》。举办丽江市纪检监察系统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培训班,由执纪审查经验丰富的市纪委副书记专题授课,紧紧围绕《工作规则》制定背景、目的意义、执纪内容、执纪方式等逐条逐字逐句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解读。专题培训结束后,参会的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市纪委派出(驻)机构全体干部和各县区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各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等300余名纪检干部参加了闭卷考试,考试内容聚焦《规则》。在学习贯彻《规则》过程中,举办执纪办案人员开展学习讨论交流专题活动,对照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疑惑进行逐条分析研究,及时纠正了过去执纪审查中不符合操作规程的行为,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坚持用《规则》调整工作理念、改善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流程,制定了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以及审理流程图,要求执纪人员在具体工作中贯彻实施。联系工作实际,先后对执纪审查纪律规定、信访举报工作规程、重要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等制度和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制定下发《执纪审查统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从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出台《丽江市纪委监察局执纪审查空白约谈办法(试行)》,层层传导压力,针对执纪审查不力的实际进行约谈,了解掌握执纪审查情况,推动基层执纪审查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同时,对办案点进行升级改造,加强防范,对办案安全事故“零容忍”。

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制定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责任清单,对各环节进行签字背书,明确相关责任,强化对执纪审查工作的领导管理。年初,从信访、案审、案管、纪检等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检查组,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检查,对违纪案件质量和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执纪审查落到实处。监督检查过程中,对不符合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指出,对不严格遵守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人员及时进行处理,不断强化监督执纪工作的程序性、规范性、政治性和严肃性。同时,各县区纪委、市纪委各部室、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各部门纪委(纪检组)在今年重点工作中,坚持职责导向、任务导向,早谋划,早部署,主动适应《规则》新规定、新要求,坚持依规依纪,规范监督执纪行为。(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