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三学一加强两规范”,掀起学习贯彻《规则》新高潮

发布时间:2017-03-10 07:39:52   来源:红河州纪委

自2017年1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施行以来,元阳县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三学一加强两规范”,掀起学习贯彻《规则》新高潮。

“三学”。由县委带头组织,在县委常委班子会议上对《规则》进行原文学习,并由县纪委提出具体实施意见,经县委研究后下文执行,为《规则》贯彻落实提供坚强保障;召开县纪委常委会议,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信访室等监督执纪科室负责人参与,对《规则》中重点内容、工作要求特别是变化较多的方面进行重点学习和正确把握,确保监督执纪工作更好地适应新要求和严标准;将《规则》印发至纪工委、纪检组和乡镇纪委,由纪工委、纪检组和乡镇纪委组织学习,并对学习贯彻《规则》提出具体要求,对学习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一加强”。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参与到《规则》学习贯彻活动中。由县纪委牵头,多部门联动,通过元阳手机报、微信、以会代训等方式,对《规则》进行深入全面的学习宣传,提高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规则》的自觉性和紧迫性,促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别人的同时,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解决“灯下黑”问题。

“二规范”。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和规范执纪审查程序。及时转变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将问题线索由信访室处置转为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处置,并进一步规范领导审批、问题线索转办、线索移交等程序;对初步核实、谈话函询、立案审查和审理各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审批,坚决执行“双请示”要求和领导审批把关制度,推进监督执纪工作安全文明、高效准确,让执纪审查经得起考验。(周景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