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颁布以来,丽江市纪检监察系统把学好用好《工作规则》作为开展监督执纪的“牛鼻子”,采取会议传达、个人自学、集中梳理、交流讨论等形式,强化学习提高认识,掀起了学习贯彻落实《工作规则》的热潮。
组织专题学习。各级纪委监察局及时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充分认识《工作规则》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识,强调要求把学习贯彻《工作规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领会核心要义,掌握精神实质,切实把《工作规则》牢记于心、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举办专题培训。在丽江市纪检监察系统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培训会议上,由执纪审查经验丰富的市纪委副书记专题授课,紧紧围绕《工作规则》制定背景、目的意义、执纪内容、执纪方式等逐条逐字逐句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解读。
组织知识测试。在专题培训会结束后,参会的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市纪委派出(驻)机构全体干部和各县区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各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等200余名纪检干部参加了闭卷考试。考试内容聚焦《工作规则》,考试题目为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题型。通过考试,一方面检验了专题培训效果;另一方面,进一步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工作规则》的紧迫性。
开展讨论交流。2月份,省纪委监察厅下发了《工作规则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市纪委组织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各执纪审查室有关人员进行了讨论交流,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在学习贯彻《工作规则》的过程中,市纪委分管执纪审查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副书记组织执纪办案人员开展学习讨论交流,对照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疑惑进行逐条分析研究,及时纠正了过去执纪审查中不符合操作规程的行为,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制定考核办法。在贯彻落实《工作规则》的过程中,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纪审查统计工作,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发挥统计数据在研判形势、服务决策、督促指导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执纪审查工作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已拟定《执纪审查统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并将及时下发至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纪委执纪审查室、案件审理室,市直有关部门纪委(纪检组),从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着力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奚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