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3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 “随机抽考”《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17-02-28 07:29:03   来源:德宏州纪委

“问题线索四类处置方式是哪四类?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多少日内提出?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几个工作日内写出说明材料?对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怎么办?…… ”2月24日,德宏州纪委如期举行“每月一考”,对机关全体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职工“抽考”《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推进真学真用,真正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问题线索处置应当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30日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15个工作日内写出说明材料,由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对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受请托人应当向审查组组长、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抽考时,被随机抽到纪检干部对答如流,深学笃行,检验了真学真用的成效。

而这样“随机抽考”《工作规则》的学习压力还传导到基层。陇川县纪委在近两个月干部行政学习会上,《工作规则》内容作为“每学必问”的“主餐”,县纪委书记为“考官”,采取抽签点名、随机点题的方式,现场检验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情况和效果。芒市勐焕街道纪委,以典型案例加“一问一答”的方式,对纪检干部开展了一次《工作规则》“随堂测验”,题目共20道,分为单选、多选和问答三种,经过半小时的测试,通过率为85%。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颁布以来,德宏州纪委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制作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流程图》,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采取个人自学、专题学习、分组讨论、撰写体会文章等形式,积极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此外,德宏州纪委还创新学习方式,在“德宏纪检监察”微信、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网站、德宏廉政短信教育直通车平台等媒体发布《规则》的相关解读文章,并在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微信群、部门QQ群和机关“每周一学”交流学习体会,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规则》从制度层面解决了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作为一线监督执纪人员,我们更需要加强学习,学深悟透,把《规则》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习惯于在‘聚光灯’下开展工作,在‘放大镜’下行使权力,在‘显微镜’下接受监督。”德宏州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