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巧用“互联网+”开辟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新阵地

发布时间:2017-02-23 07:39:27   来源:德宏州纪委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施行以来,梁河县纪委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借新媒体发展之势,利用“两微两群一站一信”网阵多形式开展学习宣传,积极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运用手机短信学习

互联网+手机短信,快捷学。梁河县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手机短信平台快捷的作用,建立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手机号码数据库,定期发送《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原文和条款解读,扩大宣传面,广泛营造学习氛围。

运用门户网站学习

互联网+门户网站,系统学。在梁河纪检监察网站原文转载《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内容,及时更新相关解读的文字图片资料。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手机桌面设置中央、省、州、县纪检监察网站快捷方式,时时关注学习转载《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系列评论文章、系列权威解读等。

运用微信公众号学习

互联网+微信微博,全面学。“梁河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开通运行以来,关注人数达700余人,梁河县纪委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开设《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栏,及时推送《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信息,微博发布、转载相关学习信息8条,为纪检干部随时随地学习提供便利,增强了学习的主动性和灵活性。

运用工作群学习

互联网+新媒体群,互动学。建立了“梁河纪检监察工作”QQ群,“梁河纪检”微信群,用于120余名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学习交流。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我们都是纪检人”等微信公众号中转载《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原文学习和内容解读,县乡两级纪检干部在群中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分享学习经验,研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运用等,营造了“比、学、敢、超”的良好氛围。

此外,梁河县纪委还召开专题会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分批安排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学习质量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促进了工作规范提质增效。(杨正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