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立案审查106件 处分108人

发布时间:2017-08-01 07:36:28   来源:临沧市纪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永德县纪委坚决纠正“四风”、坚决惩治腐败,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全面有效落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154件(次),立案审查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06件,处分108人次,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31人,全县10个乡(镇)实现了立案案件全覆盖,消除了立案空白乡(镇)。

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在作风建设全过程,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点,紧盯收送红包礼金、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等重点问题,派出工作组开展明察暗访,发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责成相关单位进行了处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宴请等事宜报备制度,十八大以来,共对247名干部职工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进行了报备,其中对办理婚宴的229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违规操办开业宴请事宜问题进行从严查处,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

突出抓好脱贫攻坚工作专项检查,2017年以来对10个乡镇41个贫困村82户农户进行检查;抓实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三资”管理公开监督平台建设工作,全县118个行政村(社区)累计公示农村低保、粮食直补、农村危旧房改造等脱贫攻坚政策项目28项,村级“三资”情况公示实现全覆盖。开展治理“小金库”检查工作,督促全县83个单位按要求开展了自查自纠,认真梳理查找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严推动整改落实。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政策规定执行不到位、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作风不扎实等方面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5名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和特色集镇建设工作中推进不力的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问责。

稳步推进“五级联动”工作,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了解群众所思所期所盼,认真解决群众诉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监督平台上受理群众诉求11824件,办结11802件,办结率达99.8%,满意率达98.6%。(李光存  李海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