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7-08-01 07:57:51   来源:文山州纪委

十八大以来,文山州各级党组织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整改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彻底肃清白恩培、仇和严重腐败案件余毒,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州委书记定期听取各县(市)落实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重大案件、重要问题的情况汇报,及时约谈班子成员及下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州委常委、州政府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与分管部门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开展经常性廉政谈话与教育监督,督促分管部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推行全州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州委、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县(市)、部门党委(党组)“一把手”每年向州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政情况。同时州纪委对报告内容开展问卷调查,去年以来共收集问题反映252个,意见建议77条,对101名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州委常委带队考核,对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实行“问题清单”制,督促各级各部门逐一对照整改,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基本合格及不合格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派单制实行主体责任全覆盖。制定《文山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实施办法》,厘清主体责任内容,形成任务清单,按季度对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州政府副州长、州政协党组书记派单。季度初,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上季度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报告,派出本季度主体责任清单;季度中,对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督促整改相关问题;季度末,对派单对象履责情况进行“收单检查”,并将完成情况及相关痕迹资料按一人一档进行归档。在州委的示范带动下,全州各级各部门积极推行主体责任派单制,实现派单履责。

实践“四种形态”强化领导干部监督。建立《州委常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提醒制度》,积极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着力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制定《文山州处级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办法》,将全州处级干部姓名、单位、职务、照片等信息在相关媒体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根据问题反映,对223名处级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拓展完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汇报会上进行述责述廉,实现州管干部述责述廉全覆盖。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将落实规定的内容作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内容,加强抽查核实,对漏报的要求及时补报并说明情况,对隐瞒不报的进行批评教育或调离岗位。

落实整改责任深入推进政治巡察。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开列出27个问题、90条具体整改措施,采取州委常委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省委关于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影响的部署要求和陈豪同志在2017年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集中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对标省委常委会班子民主生活会,及时召开州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挖问题根源,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同时对全州各级党组织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出具体部署,派出8个督导组对县处级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和监督。修订完善州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制定九届州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组建巡察工作人才库,全面开展州、县(市)两级巡察工作,完成九届州委第一轮巡察。目前,州、县(市)共巡察96个单位党组织,发现问题1465个,移交问题线索270个。(李万辉  刘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