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认真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

发布时间:2017-07-28 07:36:43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来,为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保山市各级党组织认真研究部署,认真抓好“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织密制度的笼子,促进全市“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由市纪委牵头,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任组长,分管财政副市长任副组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国税、地税等成员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组织抓好全市“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并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保山市2017年“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重点抽查实施方案》,对全市“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清理整治的内容、各个阶段的任务、时限和工作重点。并强化宣传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限要求,针对可能涉及诱发“小金库”问题的领域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全面梳理财政、财务、会计和资金管理等制度的执行情况,深入检查分析制度设计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查找现行制度与实际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在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等方面出台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彻底消除“小金库”滋生的土壤。全市共717个单位开展了“小金库”清理整治工作,其中,市县两级所属部门381个,部门下设二级单位264个,乡镇72个。

同时,认真开展重点抽查,重点抽查以部门自查和主责部门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为基础,由市纪委牵头,从纪委、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3个检查组和5个巡察组,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对部分县市区,市发展改革委、市移民局等14个市直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市纪委各派出纪工委对51个联系监督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各县(市、区)共组成21个检查组对32个乡镇,107个县(市、区)直部门进行重点抽查,未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

为巩固“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成果,积极利用整治成效建章立制,形成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工作格局。在原有制度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市级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意见》,从9个方面作出要求,提出了31条措施。5月初,新制定了《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修定完善了《中共保山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四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末位表态”等各项制度,抓好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切实增强资金管理使用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杨艳  周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