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下发通知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7-07-28 07:47:30   来源:楚雄州纪委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整改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馈问题,切实推动纪律作风建设,楚雄州纪委及时下发通知,组织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督查工作。

通知指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楚雄州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坚定不移抓落实,持之以恒纠问题,推动全州党风政风不断好转。但也清醒看到在思想认识、制度建设,以及统筹解决“四风”问题、破解“隐形变异”难题等方面还存在差距和不足,必须狠下决心坚决予以整治,明确本次督查重点为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决策部署,担当主体责任的情况;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纪律规定的情况。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取得的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强化制度执行和机制约束,推动工作不断深入开展。要继续加强重要节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重点针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持续发力加压,拓宽监督渠道,加强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措施和方法,建立健全问题和线索每月定期排查、移送、处置、问责和报告机制,直查快办、立查立处。要建立完善突出问题督查制度,对收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进行全程督办,对问题认定、适用纪律、处理处置等环节认真审核把关,对问题认定不清、适用纪律不当、处理处置不到位的,要提出明确修正意见;对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修正意见的,要对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

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四个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决打赢作风建设这场输不起也不能输的斗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敢于担当、敢于碰硬,严格要求、严格执纪,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实抓好。要突出问题导向,善于抓住重点问题、把握关键环节,突破难点、消除顽疾。要严肃工作纪律,对责任不明确、任务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过约谈、提醒谈话等方式予以警示;对存在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有责不究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和有关责任人责任。(张朝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