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今年来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31人

发布时间:2017-07-27 07:30:36   来源:曲靖市纪委

麒麟区纪检监察机关以谈话函询为突破口,强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积极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有效减少问题线索存量,真正做到了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今年来,共对31名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函询。

启动有标尺。深入分析问题线索特点,明确谈话函询的启用情形、适用范围,划清标准和尺度,既防止泛化,又防止面窄。启动谈话函询,必须经过室务会分析排查、分管领导召集研究、纪委书记专题会集体排查三个环节。对反映问题具有一般性,查清后只能给予处分或者批评教育的,或反映问题不实而应予以澄清的,或反映问题笼统,多为道听途说、主观臆测,难以查证核实的,采用谈话或函询单一方式处置;对反映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具体的,可同时采用谈话和函询的方式处置。

实施有规矩。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实施办法》,结合市纪委《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对谈话函询适用对象、呈报审批、组织实施进行了规范,梳理制定出谈话函询流程图,规定谈话函询应当在30日内办结,并完善配套审批文书表格,防止上下不一的情况。按照“党管干部、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了分级谈话制度,根据谈话函询对象的职务、级别,明确相应的主谈人,进一步统一约谈的程序、标准、要求,最大程度减少谈话函询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谈询有策略。坚持因人制宜、因情施策开展谈话函询,谈话函询前,根据对象的岗位特点、性格特征,全面分析研判,理清问题线索的具体内容和脉络,制定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谈话函询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并按程序报分管领导批准,对问什么、怎么问、先问什么做到心中有数,不搞“千人一面”;谈话时,对谈话对象无论职务高低一律直呼“同志”,问到事实、问到要害、问到内心,让谈话对象受到震慑,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

结束有交代。今年7月,麒麟区对全区827名科级干部廉政档案进行了完善和更新,谈话函询的有关材料将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中,使谈话函询情况成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确保谈话函询不流于形式。同时要求谈话对象在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说明个人谈话函询情况,增强本人纪律意识,促使其“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自觉接受党内监督,防止“一谈(函)了之”。(戴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