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1至5月给予党政纪处分45人

发布时间:2017-06-20 08:56:58   来源:怒江州纪委

今年来,怒江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按照省纪委和州委部署要求,聚焦主业主责,持续深化“三转”,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探索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使全州纪律审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1至5月全州接受信访举报10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79件(次),立案3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5人。

不断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围绕脱贫攻坚、稳增长、“五网”建设、惠民政策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严肃换届纪律等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狠抓督促推动,确保中央、省委和州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持续推进“六个严禁”“小金库”“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等专项整治行动,设置严密的纪律“雷区”,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县乡纪委执纪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围绕县(市)、乡(镇)脱贫攻坚、民生资金、社会保障、土地征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和专项纪律检查,全州受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82件。

规范问题线索处置。认真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委《实施办法》,明确由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管理问题线索,实行分流办理统一归口。以“六项纪律”为基准,严格执行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标准和方式,坚持“两级集体排查”,纪检监察室提出处置意见,问题线索排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慎重处置每一个问题线索。做到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动态清零,跟踪督办、按时报送,形成有计划、分步骤处置办理。1至5月,全州共处置问题线索79件(次),处置次数171次,其中,拟立案35件(次),初步核实51件(次),谈话函询29件,了结56件(次),给予组织处理41人(次)。

积极探索规范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和《怒江州纪检监察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职责、细化任务,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运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1至5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2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81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36人(次),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7人(次),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4人(次)。(周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