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微腐败”50件50人

发布时间:2017-06-09 07:57:50   来源:昆明市纪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石林县纪委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下猛药”,从损害群众利益最严重的部位“动手术”,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让党员干部时刻感受到监督的“存在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带来的“获得感”。

抓住主体责任的“牛鼻子”。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发挥关键作用,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通过约谈提醒、签字背书、检查考核、述责述廉、通报曝光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逐级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同时,全县7个乡镇(街道)都增设了1名纪委副书记,实现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人数不少于3人;在全县93个村(居)委会均设立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配备主任1名、委员2名;推行“村案乡办”“乡案县审”“交叉检(审)查”等机制,强化乡镇(街道)执纪审查力度。

畅通信访举报的“直通车”。不断优化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坚持打造信访“绿色通道”,开通了“石林廉语”官方微博和“石林党风”微信公众号,实现“随手拍”举报,方便群众。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主动下访、进村入户、深入群众,向老党员、困难户、残疾人、村民代表、普通群众等“五类人”访民意、问“廉”情,收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查找“蛛丝马迹”。畅通“五级联动”群众诉求渠道,在全县各村(社区)聘请93名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信息员,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掌握第一手线索情报。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27件。    

用好严查重处的“撒手锏”。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县纪委不定期深入到乡镇(街道)和农业、财政、国土等涉农部门,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加大监督力度,严防侵害群众不正之风问题反弹。紧盯精准扶贫、征地拆迁、“三资”管理、惠农等领域发生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抓住不放,深挖细查,从严惩处,坚决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贪污挪用公款、虚报冒领补助、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50件,处分50人。(赵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