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一季度一检查”督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

发布时间:2017-05-15 07:47:06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以往侧重的年终考核方式,虽然考核内容较为全面,但是对全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总体评价还把握不到位……”近期,昌宁县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创新方式,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专项纪律检查相结合,采取“一季度一检查”,督促各责任制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

目前,第一季度专项检查已落下帷幕。检查内容涵盖工作作风、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进一步规范外出考察活动、严格文稿发表、严守纪律规定、移风易俗简约办客等方面。

综合检查情况,全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情况良好。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移风易俗简约办客活动纵深推进,崇尚节俭蔚然成风。各责任制单位能结合自身特色,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从教育提醒入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净化干事创业思想环境,廉洁氛围日益浓厚。县纪委通过对突出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85个单位1764名党员干部签订拒收“红包”和“零持有”会员卡承诺书;76个责任制单位签订严禁私设“小金库”承诺书,使得专项治理更加规范。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该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0件76人收缴违纪资金137.96万元,案件查处力度更强。

检查发现,部分单位执行规定不到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还存在依赖开会和发文来推动;有些乡镇还存在重项目建设轻党风廉政建设现象;制度执行上存在‘上紧下松’、‘前紧后松’的现象;推动制度落实、监督制度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专项纪律检查组将实行组长负责制,对发现问题实施动态管理,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据悉,在下步工作中,该县将以准、狠、韧的劲头抓贯彻落实,强化纪律和规矩,持续整顿党风政风,营造良好社风民风。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加强作风建设、经常谈话提醒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紧密结合,抓细抓常,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取得更大成效。(段珏鑫)